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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期货配资 蓝焰控股: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7 21:43    点击次数:177

四川期货配资 蓝焰控股: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山 西 蓝 焰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5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  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签署日期: 2025 年 3 月 25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 公司债券的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3】760号)核准。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 式,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本期债券简称为“25 蓝焰K2”、债券代码为“524195”。 行数量为不超过5,000,000张(含5,000,000张)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 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 条件请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 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 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不设置评级。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 净资产为58.18亿元(2024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 径资产负债率为46.49%,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28.5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4.70亿元(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实现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5亿元、5.63亿元和5.40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 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询价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2025年3月26日(T-1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专 业机构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将于2025年3月26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 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 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的 “(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 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不可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 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 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 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 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 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 场所上市。 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 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 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 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前款行为。 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 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 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 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 费用。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 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 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书为准。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 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有 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查询。 (http://www.szse.cn)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 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蓝焰               指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                    发行金额合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山 本次债券           指   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 本期债券           指                    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 募集说明书          指   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                    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               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人、中德证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发行首日           指   为本次发行接受专业机构投资者申购的日期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                    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修 专业投资者          指                    订)》规定的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A股证券账                    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指   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风险揭示书          指   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5蓝焰K2”,债券代码为“524195”)。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 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 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发行人承诺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20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   若本期债券投资者享有回售选择权的,发行人承诺前款约定的公告将于本期债 券回售申报起始日前披露三次,以确保投资者在行使回售选择权前充分知悉票面利 率是否调整及相关事项。   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行 使下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前继续保持不变。 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为确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施,发行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发行人承诺将以适当方式提前了解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意愿及回售规 模,提前测算并积极筹备回售资金。   (2)发行人承诺将按照规定及约定及时披露回售实施提示性公告、回售结果公 告、转售结果公告等,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悉相关安排。   (3)发行人承诺回售申报期原则上不少于3个交易日。   (4)回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可能需要变更回售流程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承诺及 时与投资者、深交所、登记结算机构等积极沟通协调并及时披露变更公告,确保相 关变更不会影响投资者的实质权利,且变更后的流程不违反相关规定。   (5)发行人承诺按照深交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及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回 售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   (6)如本期债券持有人选择回售的,发行人承诺在回售资金划付完毕且转售期 届满(如有)后,及时办理未转售债券的注销等手续。   为确保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施,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于发行人披露的回售申报期或回售撤销期内按时进 行回售申报或撤销,且申报或撤销行为还应当同时符合深交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 关规定。若债券持有人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视为同意放弃行使本次回售选择权并 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发行人按约定完成回售资金支付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发行 人完成债券注销等相关工作。   为确保回售顺利实施和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可以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 中决定延长已披露的回售申报期,或者新增回售申报期。   发行人承诺将于原有回售申报期结束日前3个交易日,或者新增回售申报期起 始日前3个交易日及时披露延长或者新增回售申报期的公告,并于变更后的回售申 报期结束日前至少另行发布一次回售实施提示性公告。新增的回售申报期至少为1 个交易日。   如本期债券持有人认为需要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延长或新增回售申报期的, 可以与发行人沟通协商。发行人同意的,根据前款约定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 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 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 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 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 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 金。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 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 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 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5年3月27日至2027年3月27 日。 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选择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2年末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期为2026年 至2027年每年的3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日;每次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选择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将持有 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则回售部分的兑付日期为2027年3月27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不设置评级。                                   《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 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 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 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 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 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无债项评级,不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 本条件。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不可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日期                        发行安排               刊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更名公告   (T-2日)               网下询价(簿记建档)               确定票面利率   (T-1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发行起止日               直接投资人通过深交所簿记建档系统自行下载《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               书》、簿记管理人向获得本期债券配售的代认购投资者发送《配售确               认及缴款通知书》    (T日)               网下认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6:00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               专用收款账户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 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本 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 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 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 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二)利率询价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2.0%-2.7%,最终票面利率将 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上述利率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T-1日)。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工作通过深交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https://biz.szse.cn/cbb) 开展。网下询价时间内,参与询价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 构投资者原则上应当通过簿记系统提交认购订单,其他投资者、因不可抗力等特殊 情况导致无法通过深交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及承销机构 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向簿记管理人或者承销机构发 送《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由簿记管理人在深交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中 录入认购订单。如遇特殊情况,经全体簿记参与人一致同意,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截 止时间可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延时一次,延长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不晚于当日      (四)询价办法 的投资者视同对《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相关事项予以承诺和确认。      拟参与询价和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 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一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                                      ,超过1,000 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 者的新增认购需求,不累计计算;   (7)如对于获得配售总量占最终发行量的比例有限制性要求,应按照实际情况 填写比例;   (8)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2025年3月26日(T-1日)15:00-18:00通过 深交所簿记建档系统直接认购或将填妥、由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有效 印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件一)以传真、邮件等方式提交至簿记 管理人处。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报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 件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等资质证明文件。   簿记建档场所:簿记管理人自有专门场所   传真:010-6584 7900;   咨询电话:010-5902 6620;   簿记邮箱:dcmbooking@zdzq.com.cn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 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不得撤回。投资者如需对 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 管理人的同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 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25年3月26日(T-1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 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本 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 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 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 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参与本期网下发行的每名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10,000手(1,000万 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1个交易日,即2025年3月27日(T日)。   (五)申购办法 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2025年3月26日 (T-1日)前办理完毕开户手续。 加盖有效印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件一) 通过传真或邮箱发送至 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网下配售按照利率(价格)优先原则配售。   (1)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情况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专业机构 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   (2)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 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 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低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 数量全部获得配售;申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原则上按比例配售, 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申购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不 予配售。   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通过深交所簿记建档系统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可在系统中自行下载 《配售与缴款通知书》。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参与认 购并获得配售的投资者由簿记管理人将于2025年3月27日(T日)向获得配售的专业 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与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专业机构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 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与缴款通知书》与专业机 构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 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配售与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2025年3月27 日(T日)16:00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划款时应注明 专业机构投资者全称和“ 25蓝焰K2认购资金”字样。      收款单位: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华贸中心支行      账号:0200234529027300258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23456      联系人:孟慧      联系电话:010-5902 6857      传真:010- 6584 7900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2025年3月27日(T日)16:00前按时足额 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 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 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 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六、应急处置预案   簿记建档过程中,出现人为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导致簿记建档无法继续 的,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变更簿记建档场所、变更簿记建档 时间、应急认购、取消发行等应急处置措施。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应当及时披露应 急处置的相关情况。   如投资者端出现接入故障,投资者应当通过线下邮件等方式向主承销商发送申 购单,由簿记管理人代为录入认购订单。如簿记管理人出现接入故障或系统本身故 障,根据系统恢复时间,簿记管理人将披露相应公告说明是否采用线下簿记。如采用 线下簿记的,故障发生前已提交的线上认购有效,投资者无需线下再次中购。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中心街6号   联系人:     陈鹏、田文敬   电话:      0351-5600968   传真:      0351-5600964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联系人:    聂晋 联系电话:   010-5902 6642 传真:     010-6584 7900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 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 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且加盖有效印章后通过传真、邮件等方 式提交至主承销商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询价要约。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管单元代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邮箱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单一标位,不累进)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备注(不填默认100%)                                              获配总量                                          不超最终本品种发行的比例                                            (      )%   重要提示: 用。本期债券最低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 整数倍; 深交所簿记建档系统直接认购或请将此表填妥、由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有效印章后, 通过传真等方式提交至主承销商处,传真:010-65847900;咨询电话:010-59026620;如无法传真 可发送扫描件至备用邮箱:dcmbooking@zdzq.com.cn;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 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计算。申购有比例限制的,请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 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申购人在此承诺: 不可撤销。 资者资格,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申购人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并已仔 细阅读本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 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和风险,已审慎评估自身资产状况和财务能力,并承担认购本期债券的相 应风险。 查工作并将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 本申购人未通过主承销商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则本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 配售本期债券,在此情况下,本申购人承诺赔偿主承销商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照《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 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 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 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接收《报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时间;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部门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金规模。 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申购人承诺:本次申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申购人不存在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 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以及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 资助的情形。 等行为,不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为发行人认 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 等形式的费用。认购人为资管产品的,认购人承诺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 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1)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2)如选择B类或D类投资者,请继续确认是否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是( )否(  )   如选择是,请继续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是(    )否(  )   (3)如选择B类投资者,请再次确认认购资金是否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是 否存在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以及接受 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的情形。是(     )否(  ) 其他关联方等任意一种情形。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   (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   )本期债券的承销机构   (   )本期债券的承销机构的关联方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申购人已充分知悉并理解上述承诺,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 其利益相关方,不存在任何形式协助发行人开展自融或结构化的行为,并自愿承担一切相关违 法违规后果。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专业投资者确认函 (以下内容无需通过传真或邮件发送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       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 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 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 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 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 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 或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 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F)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专业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 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 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              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以下内容无需通过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                     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您(贵公司)更好地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相 关风险,根据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向您(贵公 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认购和交易前, 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请您(贵公司)充分了解公开/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资产状况和财务能力,考 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的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 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持券比例的限制,审慎决定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及比例,避免持券超限的风险。因持券超限 造成无法足额缴款等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申购投资者自行负责,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 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风险。 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 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 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 风险。 的操作风险。 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证券交易所制定、修改业 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等造成的损失,证券交易所及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 不承担责任。 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 险。您(贵公司)在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承诺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 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 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附件四:填表说明:         (以下内容不需通过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 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请表》; 购需求。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为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 (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7条之填写示例); 整数倍; 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 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80%-5.10%、最终发行量为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备注(不填默认100%)                                                          获配总量                                                      不超最终本品种发行的比例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10%时,申购金额为29,000万元;但因获配总量不超 最终发行量的20%的比例要求,有效申购金额为20,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10%,但高于或等于5.00%时,有效申购金额19,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00%,但高于或等于4.85%时,有效申购金额1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85%,但高于或等于4.80%时,有效申购金额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80%,该询价要约无效。 并加盖有效印章后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 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dcmbooking@zdzq.com.cn。